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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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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98什么是编号?

《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是否有效

占地121平方米私房按份额共有,其中甲3/4,乙1/4,2008年搬迁时,甲要求原地自保(自己出钱,按政府修缮方案),乙要求外迁,超面积按市场价格的八折购买。

但搬迁人不同意,要外迁一起外迁,要自保一起自保。

我们提出根据1998年关于《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若干具体问题解释第19条可按一户的总安置面积分套安置,但搬迁人说现在杭州市适用的是2002年《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此无规定。

请问他说的对吗?急,谢谢!

咨询者:fa125306浙江
[咨询时间:2010-07-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11 11:46
魏国鹏
你的要求是合法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11 14:20
郭军
你好!

1998年关于《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果至今未被废止,则依然有效。
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
回答时间:2010-07-11 16:53
于森
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可以申请裁决,另外应当适用新的拆迁管理条例
北京拆迁律师服务团队 于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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