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二十年前去世,母亲去年去世,我是独子。
父母留下一间私人屋,房产证与土地证仍是父亲名。
今年我去转名,才知道我是收养回来的。今年我去转名,才知道我是收养回来的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叔叔与姑姑好象无什么亲情了。
我想问下我叔叔与姑姑有没有权力与我争那间屋的房产,还有现在的新政策是不是我转名后要卖掉要交百分二十税(我的屋建于1988年,有土地证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