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到上级法院申诉解决,要求撤销原审判决。
村小学接电线,校长给本片区正式电工打电话让其安装,电工给我(我不是正式电工)打电话让我安装,让学校给我付150元工作费,之后我在工作时安全带(安全带由正式电工提供)突然断裂,使我从4米高电线杆摔下。
经司法中心鉴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经司法中心鉴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随后我把村小学 正式电工 和当地供电局告上法院。
但是县法院却判供电局没任何责任,按成划分我占70%的责任,学校占10%,电工占20%的责任共赔偿我7万多块钱,连我看病的钱都没有赔偿够。
我不服,又上诉至中院最后中院判决为维持原判。
我真的想不通别人叫我干活最后出了事我却占了主要的责任,望各位专家帮我看看,这件事情到底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