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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押业务提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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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05什么是编号?

公司扣押业务提成三年

公司规定业务员提成要分三年给,第一年是分发50%,第二,第三年提成作为津贴形式分别发25%,如果业务员辞职或被炒都将得不到后面未领的津贴,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呢。

咨询者:fa125189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文华律师
[地区:河北-承德市
手机:13603342000
积分:573
]
回答时间:2010-07-10 11:51
李文华
业务员提成是一种工资支付形式,只要不违反最低工资制即可。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10 14:14
郭军
你好!

公司与你签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形式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提成的发放方式,那么只要公司的工资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不违反法律。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07-10 22:47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本律师认为,业务提成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单位以员工辞职或者被除名为理由剥夺员工的报酬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我。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7-11 08:59
程建锋
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并获得员工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了公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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