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规定公司的表决权按照一人一票,不按照出资股份多少进行表决即可。
各位法律人士新年好。除夕夜了,跟家人欢聚之后也该展望来年规划了。
我a跟两个同学b,c和c的弟弟c2四个人组成了一个工作室,之前说好大家的股份按照下面分配:a=25%;b=22%,c=31%,c2=22%;并说好以后成立公司的话权利是均等的,也就是决策须由四个人投票决定,而且每一票的分量是均等的。
现在准备要成立一个责任有限公司了,但是一看c和c2的股份已经达到53%了,而且c和c2是两兄弟。这样的话是不是等于c和c2两个人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了呢?就目前的股份分配我和b两个人在这个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是非常不利呢?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以后的不利。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