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办理一笔a先生的手机分期贷款时,未注意该笔贷款的合同实际上是由b先生代为签署的,且贷款所得手机也一直由b先生在使用,现在a先生指出签名不是本人签署,不愿意清偿贷款,b先生拒不承认此事。
公司已经在我工资中冻结了该笔贷款金额,请问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