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积极应诉;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十年前我被两个人推倒仰脚躺在刚刚烧开的两磅暖瓶上,后背烫伤,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是轻 微伤,在我受伤十多天后她们又去住院托人弄鉴定,说我把她们打成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还说我找人打她们,当天她们看的都没事,110,派出所,我的律师都有调查取证,可她们自己弄了几份几乎一样的证明材料告了我十多年,在法院告了我行政,刑事,民事三壮,刑事,民事都因证据不足败诉,行政最近说是到省高级法院甄树清副院长那告的,把我原来三次判决都取消了,不知为什么,甄副院长为什么光听她们的一面之词就判案呢,请专家帮我解答帮助我,我想找甄院长又没时间,所以想通过这个渠道得到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