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芜湖大二的学生,被学校安排到校内的一家上海晓庄分公司实习,公司没有给我们基本工资,只是说一天完成30单《电话销售》50块钱,平均我们一天也就七八单左右,有的同学一天就两三单,没有基本工资还要我们每天通话时长达到四小时四十分钟,一天也就三四个同学能达到,要不就加班,加班也没有工资。
这样合理吗,我大概算了一下,一个月300左右,没有芜湖的社会保障高,也不包食宿。
您看看这是不是有违反劳动法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