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医院,去玩的时候,带她那个外科医生说自己有可以取痣的药水,说点了以后7天就掉,也没有挂号,也没有收费,然后就让他点了。
结果留下比较严重的疤痕,到现在10个月了,疤痕也还是那样。
我去咨询了很多医院,想要治疗的话,费用挺要6万,我自己没这么多钱,要是一两万我也不找他了,毕竟当初他是好心,但现在没办法呀。
这种情况能找他赔偿吗?
谢谢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