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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 官官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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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050什么是编号?

冤 官官相互

您好: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在家门口碰上邻居了,无意当中争吵起来,没想到她冲着我就撞过来了,正撞在我胸口,当时只觉得一阵疼,也没在意,过了几天他起诉我说我打她,对她身体造成了伤害,也不知道何时去医院开的证明,要求我赔她医药费,是她先跟我吵起来的,也是她先撞的我,法院支持她的诉讼,理由是她是受害者,我们有身体接触,所以我该赔她,当时有一位路人经过,看到了,路人说没见着我打她,可是,法官说没见着并不代表没打,反之,也代表不了我就打她了呀?您说,我冤不冤,我该怎摸做,由于不懂法,上诉期限已过,还有其他办法吗,帮忙解决。

咨询者:fa125007新疆
[咨询时间:2010-07-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7-08 18:15
程向云
您好,应该到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李军山律师
[地区:新疆-喀什市
手机:15009980123
积分:3363
]
回答时间:2010-07-08 22:05
李军山
可以申诉但希望不大。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9 16:28
郭军
你好!

只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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