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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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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029什么是编号?

工作岗位变动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目前在一家外企工作,至今有8年多的时间了,一直是在品保部工作,合同上工作部门也签的是品保工作,有公司颁发的任命书,职位是品保副科长。(合同明年3月份到期)

现在公司宣布了最新的组织表,我被调到了制造部门,职位待遇不变,可是工作内容变了,我想咨询的是这算不算公司违反了合同法或劳动法,我可不可以据此和公司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话,那经济补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了!

补充说明:
既然公司这样做事有违劳动合同,那我可不可以据此和公司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话,那经济补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咨询者:ZY2010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0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9 16:59
郭军
你好! 工作岗位变更属于主合同条款变更,未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决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是你8个月的工资(因为你工作了8年)

回答

1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7-08 12:09
杨汉卿
工作岗位变动是对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应当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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