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政府以建大学为名与村民们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书,但协议书的甲方(政府)并没有签字!但给了第一年的钱。
13年1月开始用挖土机破坏村民的田地,并天上黄泥。
村民们强烈反对,请问政府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争取村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