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从事人事专员工作5个多月,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现在我想离职是否可是要求公司赔偿未交纳的保险费用?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我现在只有每月手动的考勤卡和电子版的工资单,只有这些资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