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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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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9036什么是编号?

解除劳动法

我19岁在常州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快过年了想回去过年、、我也已经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可是我们经理她看都没看就给扔了、、我当时来的时候也未跟店里签任何合同、、而且她还说这个月工资也不发等过年那天一起发、、、我该怎么办呀。

咨询者:fa427482江苏
[咨询时间:2013-01-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1-17 10:26
魏国鹏
你应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立刻发放给你。劳动局会为你解决此事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3-01-17 13:42
梁斌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3-01-17 23:31
刘建平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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