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2012年9.1号休产假!2013元月七号去上班!公司安排我做业务!原工作岗位是会计!公司定的薪资低于原工作岗位!我没同意!公司元月八号做了个换岗通知!要求我签字了!!我签名了!换岗签字后,我没去上班,第二天领取独生子女证。
增加一个月的产假,之前签的劳动合同在2010.6月到期了,那签字的换岗通知是否还有效,暂时没有补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离职的手续,年终奖公司是否发,怎么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