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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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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917什么是编号?

产后不公平待遇

您好!本人2012年9.1号休产假!2013元月七号去上班!公司安排我做业务!原工作岗位是会计!公司定的薪资低于原工作岗位!我没同意!公司元月八号做了个换岗通知!要求我签字了!!我签名了!换岗签字后,我没去上班,第二天领取独生子女证。

增加一个月的产假,之前签的劳动合同在2010.6月到期了,那签字的换岗通知是否还有效,暂时没有补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离职的手续,年终奖公司是否发,怎么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咨询者:fa427240安徽
[咨询时间:2013-01-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3-01-16 14:05
张龙飞
未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3-01-16 14:15
尹兰英
如果属于法定的产假,你是有权享有先前的待遇;
通知是有效的并且你自己签字表示你同意调换,但因为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输离职手续。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3-01-17 08:45
宋晓琼
如果属于法定的产假,你是有权享有先前的待遇;
通知是有效的并且你自己签字表示你同意调换,如果你觉得你不能胜任,可以要求调换,如果单位违规辞退,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是维权最好的方法,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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