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公司是独立法人的话,债务与上级主管单位无关,自己承担;2.如公司资不抵债,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清算后分割财产,不足部分公司注销后不再承担;3.借据如何约定双方协商,职工有不同意见协商不成包括你认为借款风险较大,解决的办法就是别借款给该公司
我们局有几个子单位(科级)。其中有一个建筑公司想向全局职工借钱(或说集资),最少10万,多了不限。利息挺高的,高出银行死期利率4倍。2年期。我有个担忧。就是1.如果公司一旦破产,我们的集资款还能要回来吗?
2.如果建筑公司是独立法人的话,一旦破产,局有没有连带赔偿的责任?
3.如果没有连带赔偿责任,我们该怎么办?(公司破产,资不抵债)
4.公司给的借据,须注明哪些内容?职工有不同意见咋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