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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公司要求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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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408什么是编号?

不定时工作制公司要求签到

不定时工作制公司要求员工上下班签到,不然按照旷工和迟到处理。

要求员工早九点和晚五点签到,一周上班六天,请问这样合法吗?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原则吗?员工有什么需要争取的权利吗。

比如是否可以拒绝签到或申请加班费。

咨询者:fa426163北京
[咨询时间:2013-01-11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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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1-11 19:57
李建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3-01-11 20:03
李雪梅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单位存在加班的情况,法定是一周工作40小时,如果超过就是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但不能拒绝签到。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1-11 22:25
刘子若
用人单位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1-12 08:00
齐志龙
可以主张加班费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1-12 19:12
赵江涛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2013-01-13 16:29
袁丽萍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通常都是不能实行固定工作时间的岗位,原则上也不能要求员工定时进行签到或签离。
如你属于经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对于单位要求签到和签离的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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