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到医院去复印并封存所有病历资料,然后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伤残(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刘子若律师于 2013-01-09 20:2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因为太长,就说重点。因为太长,就说重点我儿子在县医院出生,医院诊断为新生儿黄疸,和肺炎。
于是马上转到该医院儿科,医生说有黄疸,肺炎,脐带有点感染。
住院期间,医生说娃娃一天天好转了,住院到七天一复查黄疸由154涨到365,我们马上要求转院到重庆儿童医院,转院时他们说娃娃黄疸没好,但脐带好了。
但晚上到了重庆儿童医院,医生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娃娃的病多达10几种,还说我们在县医院托久了。
脐带根本没好,还感染了得了败血症,脑膜炎,,,,现在一个月了,儿童医院也没医好,喊接娃娃出院,他们说医好了也是脑瘫,不医又会死去。
求求各位好人帮帮我,县医院的责任该怎么承担,我们该索赔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