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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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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121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是2008年1月份入厂 2012年7月份合同到期 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这4年从未修过带薪年休 向单位要 单位只支付2010年和2011年的 2009年的已过时效 单位做法对吗 申请仲裁 能否要回4年的 谢谢。

咨询者:fa425536北京
[咨询时间:2013-01-09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1-09 13:59
李云周
单位做法不符合有关劳动法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1-09 14:03
李建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1-09 17:04
牛国荣
单位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没有支付的费用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1-09 20:14
刘子若
可以申请仲裁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3-01-09 21:31
刘潮生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1-10 09:18
齐志龙
时效为1年智能主张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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