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一男士再婚后的房产,房子是男方的,被男方子女用作抵押,进行了借贷。
请问:归还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她们再婚已经十几年了,并领取了结婚证。
房产证是被男方长子于四五年以前用作贷款抵押,至今还未归还。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归还了房产证,是否该房子就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