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保险理赔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6342什么是编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家在河北,去年10月份我爱人户口迁过来,之前全家人都上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我女儿阑尾炎住院治疗,在本市报完商业险后,由保险公司开出分割单,回河北老家报销剩余的医疗费,却被告知全家人必须全部投保才给报销,因我爱人2012年度没投保。

我想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定出这样的规则为的是什么?老百姓能去哪里讨个说法?法制社会还是统治社会???

咨询者:fa421872北京
[咨询时间:2012-12-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12-24 18:04
李建成
要看当地政策,建议到当地咨询
李兆棚律师
[地区:云南-曲靖市
手机:15012212755
积分:206
]
回答时间:2012-12-24 18:06
李兆棚
女儿交了,女儿治疗就该报,与家人无关。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12-24 18:12
牛国荣
女儿投保,应给女儿报销,与家庭成员没有投保不发生关联.建议到政府部门投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2-24 20:45
刘子若
女儿已经投保,出险应当理赔,协商不成可以投诉可诉讼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12-25 10:53
赵江涛
可以投诉或起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