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河北,去年10月份我爱人户口迁过来,之前全家人都上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我女儿阑尾炎住院治疗,在本市报完商业险后,由保险公司开出分割单,回河北老家报销剩余的医疗费,却被告知全家人必须全部投保才给报销,因我爱人2012年度没投保。
我想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定出这样的规则为的是什么?老百姓能去哪里讨个说法?法制社会还是统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