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岁,未婚,去年出了车祸,右下肢截肢,左脚也受伤严重,现在还在治疗,也有残疾。
现在生活不能自理。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我除了可以索赔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假肢装置费,残疾赔偿金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赔偿。
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假肢费用可以赔偿多少年?残疾赔偿金是以什么为标准计算的?误工费怎么算?我是在工作时间出的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