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612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今年28岁,未婚,去年出了车祸,右下肢截肢,左脚也受伤严重,现在还在治疗,也有残疾。

现在生活不能自理。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我除了可以索赔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假肢装置费,残疾赔偿金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赔偿。

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假肢费用可以赔偿多少年?残疾赔偿金是以什么为标准计算的?误工费怎么算?我是在工作时间出的车祸。

咨询者:fa124286湖南
[咨询时间:2010-07-03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向兴礼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74870001
积分:116
]
回答时间:2010-07-08 11:53
向兴礼
是否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害?如果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既申请工伤赔偿,又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是否做了伤残鉴定?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回答

2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7-03 09:58
周泽高
要根据伤残等级和交通事故责任,计算赔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7-03 11:47
牛国荣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出的车祸,可以要求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然后按照工伤待遇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为好.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