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帮忙忙办理法院抵债房,拿走5万元办事费,原定3月之内办成,后来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每次都是准成,约定最后期限,结果没办成,最后很艰难的拿回5万元。
后偶然经过中介了解办理的该抵债房的小区没有房产证,故不能过户,我怀疑这个抵债房的事情是编造的,请问朋友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