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和我男朋友想共同支付首付购买一套住房,由于我不是本地户口,这次购房准备以他一个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是我们两个人共同支付的. 按照这种情况,房产证只能暂时先写他一个人的名字. 我们计划购房好之后领取结婚证结婚,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 加上名字之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对于两人共同支付首付,需要到公正部门公正吗? 还是只要婚后可以加名字,以后就不会产生什么纠纷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