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5年2月在江苏仪化工作,2000年9月调到泰州工作,一直没享受过原单位 的福利分房政策,到新单位也没有享受。
2004年仪化改制,有关住房补贴等方面有政策,但是我当时不知道,现在又有人去领住房补贴了,我通过电话咨询说是象我这种调动的没有,只有协解的才有。
请问我这种可不可以去仪化主张我的购房补贴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