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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校教师培训争议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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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434什么是编号?

公办高校教师培训争议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原是一所公办高校的教师,在职读了博士,学校资助了部分费用,与校方签订了进修协议,读博期间从本人工资中发10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扣发,待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并约定读完博士后回校工作8年,如果违约返还学校资助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每年6千,共计8年4.8万)。请问:

1、公办高校教师培训争议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我不回原学校工作,违约金如何确定?

3、如果我不回原学校工作,读博期间学校扣下的部分工资我有权要求补发吗?

4、如果我不回原学校工作,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学校拖着不予办理,我怎样才能拿到自己的档案?

咨询者:fa420008甘肃
[咨询时间: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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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12-18 06:33
李雪梅
根据你介绍,如果你不是学校聘任的教师,那么应是事业编制,发生争议应依据人事争议来处理,不依劳动合同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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