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在职员工中毒案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4915什么是编号?

关于在职员工中毒案件

律师好:

家母,53岁,从事苯板切割工作至今7个月,现出现中毒现象,单位现不管不问,与单位未签订合同,单位也是小企业,经普通医院检查并未发现血液中有,现只表现在全是皮肤上,医院不给出具证明是中毒,现咨询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fa419033辽宁
[咨询时间:2012-12-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光清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925275421
积分:309
]
回答时间:2012-12-14 22:08
李光清
先去街道社保中心做工伤鉴定,再索赔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2-12-19 20:26
胡海春
收集证据证明您母亲与单位的雇佣关系,然后进行工伤鉴定,向单位提出赔偿,若单位不同意赔偿则向法院提起诉讼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