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轻伤,不构成伤残等级,你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按照对方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赔偿。
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是我自己不小心分心出事 按全责负责)
伤者大腿内侧掉了一块肉。。可见骨头 。伤口长度10cm以上 但是医生说 未伤及神经血管。做了一次植皮手术。已经住院10天了,再过10天可以出院。
但是我在轻伤鉴定标准里看的是轻伤到10cm 然后就没有了 重伤鉴定里 根本就没有伤口长度深度之类的。
请问和伤者私了应该主要走哪些程序,做伤残鉴定再赔付费用。按以上描述的话应该是怎么的程度?是重伤吗??? 先谢谢律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