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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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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70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车与对方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车修好后自己垫付的维修费,给对方上保险的人和我提的车,他给我开了收条,现在他不给钱,我要起诉能胜吗。

咨询者:fa418614天津
[咨询时间:2012-12-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2-13 12:16
魏国鹏
对方给你开了收条,他不给钱属于违法的,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朱恩燕律师
[地区:天津-河东区
手机:15902239355
积分:73
]
回答时间:2012-12-13 14:01
朱恩燕
你好。
给对方打了收条,说明对方以给付你钱了。
可以电话咨询详细法律问题。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12-13 16:05
齐志龙
可以起诉解决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12-13 16:31
张鹏
可要求对方赔付修理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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