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进入公司工作,去年签合同到2016年到期,但今年年底公司解散,要终止劳动合同。
其中,合同在2008年转为劳务派遣,在2009年又转回由公司签。
中间一直没离开公司,都在公司里工作。中间一直没离开公司,都在公司里工作这种情况,能拿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