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年出生的,在一家塑料制品工厂工作了12年,在98年、02年、10年三次续签合同,因长期从事喷沙工作,于10年12月查出三期肺癌,而停止工作住院治疗,11年8月公司以无能力工作为由单方宣布解聘,并停止支付工资,也不再报销医药费用。
请问可以向公司主张哪些权益,为什么,具体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