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之后同居未领结婚证的,法律不承认其婚姻关系,属同居关系。如果你确实未参与犯罪及债务行为,你的财产不会基于同居关系有男方一半,也不会用来为男方偿还债务。当然如果属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有男方一半份额
自03年至今 女方与男方一直维持事实婚姻关系 女方资助男方创业 后来男方发迹 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的打算 09年男方出资付首付为女方买下一套房产 房本名字是女方的 男方在09年到12年每月为女方偿还一万元贷款 直至男方经济诈骗行为败露 卷款9亿元逃跑 债主追债到女方家(男方为女方购买的该住宅处)警察也介入调查 后女方发现 男方因欠投资人一大笔钱 而把该房本作为抵押物押在一投资人手中 男方突然逃走后 女方已办挂失 在近几年时间里 男方产业不断壮大 外面也有其他的女人 但是对外 男方与女方仍以夫妻形象示人 女方对男方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 且无丝毫涉足 请问律师 此种情况下(男方人间蒸发 女方毫不知情) 女方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该房产是否会成为抵债物 还是说会按事实婚姻关系 将房产一分为二 一半归女方 一半充公? 警方会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吗? 会被带到警局协助调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