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需请问一下,当时在2012年6月份三个人一起租的房子,开始都给了半年房租,现在又要交剩下的一半,房东说,当时是租一套才租的,但是现在有一个人准备把房子租出去了,就先给一半,剩下一半就到月底在给房东,但是另外两个人都可以交齐,但是房东要全部的,房东说要不交齐要不就搬出去,当时是三个人签的字,请问另外两个人有没有义务帮另外一个人交房租,房东可以赶走另外两个人么。
另外当时三个人交了押金。另外当时三个人交了押金现在另外两个人能拿回押金么?
要咨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