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的门面开了个药店,但是由于自己不善于经营,就想让别人来经营,每个月定期付钱给我,这样的性质属于什么?能这样跟别人签合同吗?我自己是法人,如果在别人经营期间发生了任何纠纷是不是我也需要负责?如果能签合同,应该签订什么性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