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局的宣传报纸是我设计的,拿到某设计工作室印刷出来之后,未经我本人同意,我们单位领导和某工作室老板私自将设计者写上了某工作室的名字,说是给某设计工作室做宣传,那也不能侵犯我的权利吧。
我该怎么维护我作为设计者的权利?我是否可以提出索要赔偿?请律师给与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