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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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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1857什么是编号?

传播淫秽物品罪

今年9月份被公安局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在网上发了15个电影链接还有100多张图片,点击率好像是7w多吧)逮捕,在看守所停了20天被家人取保,现在案子到了法院,问一下能判多少?

咨询者:fa412715山西
[咨询时间: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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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泽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74989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2-11-22 19:06
刘泽政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刘泽政律师于 2012-11-22 19:0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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