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和对方签订租房合同,规定不可以退租只可以转租,违约金以未履行租赁时间全额租金为准。
现在对方要退租(他有能力进行转租但是不愿意!而且态度极端恶劣!),离合同到期还有2个月,月租金为410元,但他只愿意付270元违约金(在我手上的押金,不然估计这都不愿意付)。
我起诉他可以么?能否要求到全部违约金820元?房子比较特殊,租的是学生,现在这个时间段房子空出再租出去比较麻烦。
由于我现在在考研的关键时期,他的违约行为对我的学习状态和时间造成了严重耽误,我可以据此要求精神损失么?合适的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果起诉需要哪些证件?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