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买了楼房 交了首付百分之三十 没有签合同 3705/平 共73.64平 总房款 273000 元 还没有签合同 准备签合同的时候 说 房产局审核 平数是75.58 又多了 2平 还要交钱 怎么办 如果不想买了 有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