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妈和你们的户口仍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应当分配给你们,该村委会以你母亲已经出嫁为由而不分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
我想咨询一下 我妈妈是1963年的农村户口 嫁给我爸爸(县城户口) 我妈妈的农村户口那时候没有迁出去 我们2个姐妹也跟着我妈妈的户口走 现在我们那个农村队的地被人买走了 我的舅舅们在那里的都分到了钱 村委没有给我们任何赔偿 说我妈妈是嫁出去的 他们这么做对吗 在那个法律条文上能找到相关的内容 我要怎样做才能捍卫我吗最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