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不执行在法院签的离婚协议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1263什么是编号?

不执行在法院签的离婚协议

庭前调节在法院签好的离婚协议后,如果丈夫坚决不执行法院签好的离婚协议,不与我去民政局办离婚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11558吉林
[咨询时间:2012-11-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敬伟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手机:13780530489
积分:849
]
回答时间:2012-11-19 10:00
陈敬伟
您好,唐山市婚姻家庭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如果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而且签收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则你们已经离婚了,无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拒不执行调解书确认的内容,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陈敬伟律师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合同及侵权纠纷、各类经济纠纷、劳动争议

回答

2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11-19 09:48
赵英菊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去民政局再办理离婚手续。
李福明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807731978
积分:4036
]
回答时间:2012-11-19 09:57
李福明
法院办好离婚后不用再到民政局去办。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