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店铺,因需要资金以8.5万元出让了一半的股份。
但对方只付了我7万元,剩余的过后在给!我们合作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因为一些原因他不愿意干下去了,期间所经营的钱被他平分带走,并要求我2个月后把股份钱退给他。
请问他这么做是否合理,实际上应该这么样才算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