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衡阳常宁两江村村民,村里2010年修路所有田跟地都被国家征收了,当时分钱时是按每家1人5000元分的,像我家只有爸跟姐三人,可是由于我姐结婚了,虽然户籍没迁出去,可是也没有她的份。
今年据说马上就要分门面,也是按的1人2米,可是我今年已结婚,我老婆在这几天就要生小孩子了。
村里说我家只能有4米的门面分,我姐嫁出去没迁户口,他们不分,现在我老婆嫁进来,迁了户口进来,他们也不分,那这样公平吗?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能告村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