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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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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411什么是编号?

医疗事故

我是八月分在医院做的人流手术,术后一个星期我按照医生的话回去做复查,可是结果是手术做得很好,没有事。

可是一个月以后我开始有出血现象,一直持续了半个月。

于是去了另一家医院,我做了清宫。于是去了另一家医院,我做了清宫做完手术医生建议我做病理,我也做了。

病理结果是没有流干净。病理结果是没有流干净我想质询一下,这种情况医院有责任吗?、。

咨询者:fa409985辽宁
[咨询时间:2012-11-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2-11-13 15:04
刘国军
医院是否有责任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2-11-14 10:16
源朝君
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崔凤英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342424921
积分:809
]
回答时间:2012-11-14 14:19
崔凤英
你可以试着去找医院协商赔偿的事情,医院是有责任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1334 242 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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