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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误判我的房屋损失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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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322什么是编号?

法院误判我的房屋损失由谁负责?

我有套房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法院判给了别人并办理了房产证。

我知道后多次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撤销了原判。

请问对方办理的房产证是否也要撤销?房子的损失由谁负责?

咨询者:fa409783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冉兵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5309631
积分:1319
]
回答时间:2012-11-12 20:40
冉兵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损失的责任人。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11-13 15:17
岳建民
如果房子没有被再次转卖,则你可以申请撤销房子的变更登记。如果房子无法索回,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赔偿义务人来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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