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四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花医药费等共约3万多,对方只付了5000元,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出院后一个月又再次住进医院,医生诊断是上次事故引起的,花去医药费2万多,不包括其他费用因期间没顾上处理,应该怎么处理,如果私了,应该索要多少赔偿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