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一直未上班,应该按照病假的工资标准发放,发放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厂里一位员工去年5月因工伤手术,今天十月份再次手术,期间一直未上班,这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按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那这12个月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按照实际工资发放吗?12月满后又应该怎么发呢?另外营养费和护理费是不是指住院期间才有?应该怎么发放呢?是25-30元/天算吗?,麻烦谁能帮忙解答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