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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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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问题

我们这边建古镇,政府要求拆迁,但是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按照2007年的标准进行补偿,有些补偿费用比07年的还要低,而且还要自己租房住到安置房能交房入住为止,安置房的价格却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卖给我们这些被拆迁户,现在还有就是强迫选择要安置房,有些被拆迁的拆迁费根本买不起安置房,政府就一打欠条的形式催促搬迁。

我们想问一下,这样的补偿标准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和政府谈?

咨询者:fa408103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军成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8942223438
积分:2645
]
回答时间:2012-11-07 11:43
王军成
这个方面你需要联系律师来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晓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265981
积分:2138
]
回答时间:2012-11-07 12:08
张晓宏
补偿标准要保障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拆迁前的水平,要先安置后拆迁。补偿款要到位不能以打欠条形式拖延付款。
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
回答时间:2012-11-12 10:42
于森
根据我国关于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现在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与补偿还没有规定,因此,只能参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故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要履行相关的程序,比如建设项目立项、征地审批、征地公告等。若政府没有完成上述法律规定,则是违法拆迁,因此,你可以要求政府出示上述相关材料。再者,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要公示,对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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