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菜地被承包,没有合同,没有补助,然后又被承包方包出去,然后第二承包方在我们地理种下种子,我们一气之下把地又分回原护住了,一部分户主又重新种下自己的种子,第二承包方把我们以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告到公安局,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有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