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你说的,可能是老爷爷的责任大些。具体责任划分以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第二,你觉得你责任已经履行足够了,可以不用再付医药费等。如有纠纷,那就走正常司法途径解决。
第二,你觉得你责任已经履行足够了,可以不用再付医药费等。如有纠纷,那就走正常司法途径解决。
各位叔叔阿姨好,我是一名15岁学生,我是骑电动车在有划分黄线道路靠右边正常行驶,有一位75岁老爷爷骑着一辆自行车逆向和我相撞,相撞后老爷爷摔倒了,头颅有点出血,我也有不太严重的受伤,当时以报警,警察也来过了解了事实情况,但没有说责任的事情,然后我叫我家人送他到了医院并先给付了1200块钱的医药费用,第二天然后他家人说医院还要我付医药费,这个合理吗,叔叔阿姨们给个建议,这个责任是谁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