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去烧野味,a和b是组织者,c和d是被叫去的,因操作不当,导致b死亡,请问其他三人的责任怎么界定呢? c第一时间报警了,也愿意给死者一定的补偿,但现在死者家属大开口,事情谈不拢?我个人认为,b是组织者,是完全行为人,他知道事件的危险性,还组织,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复杂?补偿只是道德上的,我的理解对吗?其他三人责任怎么认定啊?